2018成都社保缴费档次标准
2018-2019年成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: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,分别按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%和40%执行。
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: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,分别按2017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%和60%执行。。
2018-2019年成都城镇个体参保人员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:按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的40%、60%、80%和100%执行。
医疗保险缴费基数:按2017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%执行。
住院统筹、生育保险缴费基数:按2017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00%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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